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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限有几类?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6-02-04

  (1)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即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效力期间,合同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

  (2)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即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的终止日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现约定的终止条件或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以一直存续到劳动者退休为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即以完成某项工作或者某项工程为有效期限,该项工作或者工程一经完成,劳动合同即终止。

  此外,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也可以不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并且试用期是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

  特别提示:

  非全日制类型的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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