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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钱罪认定标准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9-03-04

  摘要:近年来,洗钱已发展成为一个有着高额利润的、复杂的犯罪领域,并成为国际社会的一大公害。洗钱犯罪的巨大破坏性不仅仅表现为它对金融等领域的侵蚀,更重要的是它是其它犯罪,尤其是有组织犯罪的润滑剂,是其不可或缺的“生命线”。下面小编就洗钱罪认定标准是什么的问题给大家介绍一相关内容。

  一、洗钱罪认定标准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他既侵犯了金融秩序,又侵犯了社会经济管理秩序,还侵犯了国家正常的金融管理活动及外汇管理的相关规定。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通过存入金融机构、投资或者上市流通等手段使非法所得收入合法化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的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在为犯罪违法所得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为利益而故意为之,并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二、认定洗钱罪的标准是什么

  1、认定洗钱罪,重在认定洗钱行为,具体来说:

  (1)提供资金帐户的;

  (2)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3)通过转帐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4)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5)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2、认定洗钱罪,主观上要求明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明知系犯罪所得及其收益,但有证据证明确实不知道的除外:

  (1)知道他人从事犯罪活动,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的;

  (2)没有正当理由,通过非法途径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的;

  (3)没有正当理由,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收购财物的;

  (4)没有正当理由,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收取明显高于市场的“手续费”的;

  (5)没有正当理由,协助他人将巨额现金散存于多个银行账户或者在不同银行账户之间频繁划转的;

  (6)协助近亲属或者其他关系密切的人转换或者转移与其职业或者财产状况明显不符的财物的;

  (7)其他可以认定行为人明知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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